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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师范学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11-20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湖北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育厅《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十堰市中心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美丽校园建设,助力十堰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提高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湖北省生活垃圾分类学校建设标准》《十堰市中心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具体要求,通过健全工作机制、改善设施设备条件、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日常管理,到2025年,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学校建设任务。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学校建设工作。组长由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党委宣传部、发展规划处、学生工作处、团委、财务处、教务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基本建设处、科研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各二级学院单位等主要负责人组成。

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内设物业管理与服务中心,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任务与分工

(一)制度建设

1.负责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及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2.负责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体系(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

(二)宣传教育

1.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教学内容,纳入德育目标体系,积极开展生活垃圾知识教育,每学期不少于2课时(责任单位: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2.负责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通过宣传横幅、网站、广播、新媒体、校报等方式,让广大师生充分了解垃圾分类的重要性,普及分类政策和分类知识,倡导绿色健康和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以上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培训每学期不少于1次,师生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各二级学院)。

(三)日常管理

1.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容器配置,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台账,详细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垃圾投放点位日常管理到位,干净整洁无异味;厨余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深入推进“光盘行动”;签订垃圾分类收运协议,签订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分类处理协议,实行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2.负责建立一支以学生为主的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志愿活动(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团委)。

3.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容器周围地面硬化,按要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点(责任单位:基本建设处)。

4.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设备设施的采购(责任单位: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5.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经费保障(责任单位:财务处)。

(四)特色创新

负责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课题研究,推进垃圾处理及利用技术课题立项工作(责任单位:科研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充分认识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把握好建设标准及评价体系,强化安排部署,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二)注重工作落实

充分发挥各责任单位职能作用,立足职能职责,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有计划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把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建立长效机制

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力度,使广大师生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营造浓厚工作氛围;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考核和评价制度,强化考核和评价结果运用,建立垃圾分类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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